③ 管理权限者等的主要义务2*现场检查等指以下事项。配合现场检查等也是管理权限者等的义务。・要求提供关于二手烟预防措施的实施报告。・工作人员进入特定设施等,并检查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账簿等。・向相关人员提问。根据《职业安定法施行规则》,招聘方必须在招聘或接受应聘时,向应聘者表明该设施的二手烟对策情况。另外,《劳动安全卫生法》也规定,为了预防在室内及与之相当的环境中的劳动者吸二手烟,也要努力根据事业者、事业场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东京都分发标识贴纸。请参见封底。法律和东京都条例中,“管理权限者”是指有权对设施等进行设备维修等的人,例如所有者。而“管理者”是指实际管理现场的人,跟“管理权限者”是不同的。管理权限者以及管理者统称为“管理权限者等”。管理权限者等有预防二手烟的义务。■撤除吸烟用具·设备禁止在禁烟处安装吸烟用具或设备。■向吸烟者提出停止吸烟等的请求对于正在禁烟处吸烟(或正准备吸烟)的人,要设法使其停止吸烟或离开。■张贴标识如设施内有可吸烟处,必须在吸烟室以及设施主要出入口的显眼位置张贴相关标识。此外,根据东京都条例,店内禁烟的饮食店也必须作相关标识。如有违反除了要接受保健所等的指导·建议、劝告·公示·命令以及现场检查等*以外,还有可能面临罚款。请遵守本指南中记载的事项。管理权限者等的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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