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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可透過事業轉讓辦理辦理營業執照及登記之過戶
為了完善可持續資助生活衛生相關營業等事業活動之環境,西元2023年6月14日公布修正部分旅館業法等法律,部分食品衛生法已被修正。
西元2023年12月13日起,若營業人將食品衛生法相關執照或登記之相關事業全數轉讓給第三方,接受轉讓者(以下簡稱「受讓人」)僅須辦理過戶即可變更營業人,不必重新申請營業執照或登記。
修正之內容
修正前的食品衛生法中,沒有透過轉讓過戶的規定,因此進行事業轉讓時,轉讓事業者(以下簡稱「轉讓人」)必須到保健所辦理停業申請,受讓人則需事先至保健所申請新的營業執照或營業登記。但在修法之後,西元2023年12月13日起進行事業轉讓時,轉讓人不再需要到保健所辦理停業申請,受讓人在事業轉讓後,僅須到保健所辦理過戶,即可快速變更營業人名義,無須事先申請申請新的營業執照或營業登記。

辦理手續時之注意事項
以下說明辦理轉讓過戶時之注意事項。
關於事先諮詢保健所
如正在考慮事業轉讓,轉讓人請事先事先諮詢保健所。保健所會透過轉讓人確認受讓人的衛生管理方針等,因此請轉讓人與受讓人一同進行適當應對。
關於轉讓日
自西元2023年12月13日起,進行事業轉讓時可透過轉讓過戶。西元2023年12月12日以前進行之事業轉讓轉讓過戶,因此與修正前一樣,轉讓人須到保健所辦理停業申請,受讓人須事先申請申請新的營業執照或營業登記。
關於轉讓部分營業
根據此次修法,透過轉讓過戶之規定僅限於營業執照或登記之相關營業全部轉讓之情況,不適用於轉讓部分營業之情況。
(例:不允許持有餐飲店營業執照的多個廚房區塊,轉讓其中部分區塊之情況。)
關於證明已辦理營業轉讓之文件
受讓人透過轉讓辦理過戶時,必須附上證明已進行營業轉讓之文件。具體所需文件為轉讓契約書及備忘錄等,得以確認轉讓事實與表明轉讓之資料。
關於轉讓後之衛生管理
受讓人在事業轉讓後即可進行營業,但亦繼承衛生管理之責任。
轉讓事業時,為保證能夠持續進行適當衛生管理,請與轉讓人充分討論,考量事業之延續性。
關於過戶之呈報
辦理轉讓過戶時,受讓人必須立即附上證明該事實之文件、進行過戶之呈報。
關於過戶後之保健所調查
辦理轉讓過戶時,保健所將調查設施業務情況。
若已取得營業執照,原則上保健所將深入確認業務情況。
參考資料
厚生勞動省 事業轉讓相關宣傳單
https://www.mhlw.go.jp/content/001176618.pdf (Japanese)
申請及諮詢管道
營業場所隸屬之保健所(多摩地區 (Japa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