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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准备提供小规模供餐和公益供餐的餐饮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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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准备提供小规模供餐和公益供餐的餐饮店
单次提供餐食数少于20餐的小规模供餐,或如儿童餐厅等以福利为目的提供餐食(公益供餐)的行为中,若不被视为商业性质的经营,则无需办理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营业许可或进行营业申报。 但是,为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问题的发生,仍需注意卫生管理。
因此,本页面上总结了在小规模供餐设施和公益供餐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在提供餐食时请参考以下内容。 此外,卫生站也建议自愿提交申报,以便为您提供适当的建议。 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咨询您附近的卫生站。
关于手续
为了掌握小规模供餐设施和公益供餐的实际情况,并进行适当的合作,确保提供更加安全的餐食,希望您能在开始提供餐食之前自愿提交申报。
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咨询您附近的卫生站。
☆格式和填写示例
格式 | (开始/变更/废止)申报(Word:36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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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示例 | 开始申报(填写示例)(PDF:515KB) |
关于卫生管理(摘录)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问题的发生,请注意以下要点。 特别是在向老人、儿童等一旦食物中毒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群体提供食品时,必须更加注意卫生管理。
烹饪设施的卫生管理
- 请使用配有清洗食品与器具的设备及洗手设备等的烹饪设施。
- 保持烹饪设施的清洁,进行整理整顿。
- 配备手部清洁用的肥皂、消毒液、纸巾,炊具清洁用的洗涤剂、消毒液,清洁抹布等。
- 洗涤剂等化学品应与食品分开保管。
- 定期对厕所进行清扫和消毒,保持卫生状态。
- 垃圾桶应选择不易泄漏污染液体或污臭的有盖垃圾桶,并保持清洁。
烹饪负责人的卫生管理
- 在开始烹饪前,检查烹饪负责人的健康状况,如有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应避免从事烹饪或配餐工作。还需关注烹饪负责人家属的健康状况。
- 手部有伤者应避免从事烹饪工作。
- 应修剪指甲,去除指环、耳环、手表等饰品。
- 烹饪负责人应穿着围裙、三角巾、口罩等在内的清洁工作服。
- 使用或清扫厕所时,应脱下烹饪用的工作服。
- 在必要的时间点,按照正确的步骤洗手。
其他注意事项
- 当收到供餐对象健康受到损害的信息时,应及时联系卫生站。
- 如果在烹饪设施或供餐场所发生呕吐,应使用纸巾、氯性漂白剂等尽快清理呕吐物。
- 废弃任何可能被呕吐物或其他污染物污染的食物。
- 对于菜单、食材供应商、采购时间等记录(可使用收据等代替),至少保管1个月。
- 从食品银行活动团体等处接收食品时,应确认食品的保存方式、消费期限和保质期的管理是否存在问题、是否有过敏原以及包装是否破损等事项。
- 运营者应制定食品过敏的应对方式(包括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并确保准确传达给烹饪负责人及参与者。
- 在与供餐对象共同烹饪等运营者指定的烹饪负责人外还有其他人参与烹饪的情况下,运营者一方还应负责监督和指导工作。